什么是香港23条恶法: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簡稱「香港基本法第23條」,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中第2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的最後一條,其用意是促使立法禁止任何有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權、領土完整、統一及國家安全的行為。 內容主要包括禁止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和顛覆中央政府等行為。
这个是至“港版国安法”后变本加厉 香港启动“第23条”立法程序,
时隔20年再推23条,为国安法补漏;国安法强夺香港治权,冲击三条司法原则;习近平安全观强加香港,红色资本家也害怕。
二十年前,香港特区政府推动基本法第23条立法曾经导致50万港人上街游行抗议,最后迫使香港政府搁置了立法行动。但是二十年之后,香港23条立法又正式上马了。
1月29号,香港政府推出了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公众咨询文件向社会征求意见,中共的媒体,香港各路政客都一路高歌大力支持。看来这项立法是势在必行了,问题是两年前北京通过人大常委已经强行替香港设立了一个香港国安法,已经涵盖了几乎所有中共所谓的国家安全的相关问题。那么这一次中共为什么还要再推一个23条立法呢?这条立法对香港的未来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首先一点香港立法过去咨询民意历来的为期三个月,而这次再推23条立法为期只有一个月的民意咨询。
国安法冲击三司法原则 23条补漏助纣为虐
香港资深新闻人程翔在新唐人《菁英论坛》节目中表示,国安法通过之后,对香港原有的法治有三个很重要的冲击。第一个是冲冲击了长期以来实行的无罪推定的原则,第二个是冲击了程序公义的原则,第三个就是违背了普通法下面本地法律不延伸到境外的原则。在这三个方面违背了香港长期以来普通法运行的基本原则以后,国安法就被很多人所诟病,那么中共现在需要做的,就是通过一个香港本土的立法,把国安法中这些不合理的地方都一一合理化,以弥补国安法的一些缺陷。
很明显的一个问题就是保释问题,本来按照香港普通法下的无罪推定原则,在无罪推定的情况下,被告是可以获得保释权的,但是在国安法下面,黎智英被关了三年,没有审讯之前就已经关了三年。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中共要通过一个本地法律来解释为什么可以这么做,尽量把国安法所带来的程序不公义的情况加以合理化。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都明白为什么中共要在有国安法之后,还要再来一个23条。
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国安法只规定了四种罪,23条规定了七种罪,国安法所没有涉及到的罪名,需要靠23条来补足。
反对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条的人士认为,其内容含糊不清,其中尤以香港、内地两地标准及定义不同为首,“煽动叛乱”、“颠覆国家政权”、“窃取国家机密”等入罪条件轻则数句即可入狱,最高判刑更达终身监禁。
曾经担任过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的李柱铭指出《第二十三条》关于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的罪名是于1989年发生六四事件后才再次加入《基本法》草稿中。同样曾任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的司徒华则认为条文是针对支联会及泛民主派。
泛民主派普遍认为,此文件过于严苛,刑事条文泛政治化,其中“国家安全”被夸大,而许多新定义的语句含意都很广泛并欠明确,对基本人权和自由没有应有的保障。咨询文件引起市民忧虑的部分:
大陆如有组织被中央人民政府定性为“危害国家安全”而遭禁制,香港政府有权查禁该组织的香港分支而无需经任何调查。
“国家”与“政府”的概念分界模糊。民主的制度容许市民监察政府,但建议的条文使反对“政府”等同于反对“国家”。
警察无需法庭手令及证据即可入屋搜查,制造白色恐怖。
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均属违法。知情不报者可被检控,等于古代连坐法。
“煽动”“处理煽动”“管有煽动”“知情不报”之类的罪行,可能会对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构成潜在威胁。
控“煽动叛乱”罪行不设时限,怀疑当局即可无限期地追究“煽动叛乱罪行”。
条例适用于香港永久居民,不论他身处何方。逗留香港的人,不论国籍,也受法律约束。最高的刑罚为终身监禁。
香港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早有叛逆,煽惑离叛,煽动意图等等的定义和条文。23条立法没有迫切性。
前美国国务卿迈克·蓬佩奥表示,美国政府反对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视为违反美国利益,认为会对北京持续干预香港自治的情况感到担忧,同时指出“香港的自由被侵蚀与中共承诺的一国两制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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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2003年香港民众上街反对23条恶法。
王赫:强推23条立法凸显中共末路狂奔
【大纪元2024年02月02日讯】1月30日,香港特首李家超在政府总部记者会上正式宣布,就曾遭无限期搁置的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启动为期一个月的立法公众咨询,舆论大哗。记者会后约半小时,恒生指数再度跌破16,000点,收盘时跌幅超过2%。
要知道,近年香港经济不好,股市已经连跌四年,成为亚洲表现最差的主要指数。2024年开年才一个月,恒生指数跌幅已经超过10%。现在强推23条立法,不是使香港经济雪上加霜吗?!
而且,中共自2020年以来强行制定、推行“港版国安法”,香港已被红色恐怖所笼罩,并没有强推23条立法的急迫性。另一方面,当今中国经济风雨飘摇,中共应更需要稳定香港形势,借助香港这只鸡下的“金蛋”来渡难关。
没想到,中共不顾天下之大不韪,硬要将20年前被香港市民、国际社会愤怒声讨的第23条立法死灰复燃。
这不能不令人怀疑,中共当局的决策已经丧失了理性,进入了一种偏执、疯狂的病态中去了。这从一个侧面表明,中共已“脑死亡”了。
如果从中共对香港战略图谋的历史演变这一角度出发,可能就看得更清楚了。
1949年10月,中共兵临深圳界河边,却停止了脚步。毛泽东决定“暂时不动香港”,对香港“从长计议”。结果,中共利用香港这枚棋子,获取了巨大的战略利益。比如,(1)拉住英国(英国1950年1月6日即承认中共政权)、分化美英的对华政策;(2)利用香港发展海外关系、进出口贸易,绕开、打破美国领导的国际制裁,而到中苏关系破裂、中国在陆上的进出口通道完全被封闭之时,香港更几乎成为中国与外部世界联系的唯一通道;等等。
到了邓小平时期,中共搞“改革开放”,心知香港人、英国和国际社会都不接受中共这一套,就搞了个“一国两制”来收回主权,让香港“马照跑、舞照跳”“五十年不变”,把香港当作了一只会下金蛋的鸡。
的确,香港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有关研究表明,1997年前,香港是内地联系国际市场的主要窗口、最主要的外来直接投资来源地、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主要桥梁,以及市场机制及管理经验的引入者。1997年后,香港从传统的中介功能向平台经济和全球城市功能转变,承担着“引进来”和“走出去”双向服务平台、国家金融开放的缓冲带和人民币国际化的试验场、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参照系以及对接国际规则的转换器等角色。例如,2018年,中国公司IPO近六成选择在香港;中共官方2017/2018年度的数据显示,在中国大陆全年所获得的1,250亿美元外来直接投资(FDI)中,990亿通过香港流入,占比80%;另据中共商务部统计,2018年中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ODI)流向香港的比例超过58%(约700亿美元)。截至2018年底,中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在香港的存量达到6,220亿美元。
正因为考量香港的独一无二作用,所以“8964”后中共左派势力一度大涨,但邓小平在1990年颁布的《香港基本法》仍作了两个让步。一个是明确了香港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全部议员最终由普选产生的目标(澳门基本法就没有这一条);另一个就是“第23条立法”问题(“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让香港人自己解决,中央不管。
这时的中共,还知道“善于藏拙”,搞“韬光养晦”。
到了江泽民时期,江主张“闷声发大财”,香港更成了中共贪官洗钱中转中心(例如中共内部于2008年6月完成的反洗钱中心调研报告指出,10多年1.8万人外逃带走了8,000亿人民币),本来没什么事。然而,江于1999年7月悍然发动了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可法轮功在香港是合法的,江气急败坏,指令时任港首董建华将处于冬眠状态的“第23条立法”激活,要强行通过,企图借此取缔法轮功,以及打击其不喜欢的人士。
2003年萨斯(SARS)病毒大爆发,特区政府却预定7月9日完成立法。但是,该年7月1日,50万港人走上街头游行。港府被迫撤回立法,一年多后,董建华下台。这个结果,一方面是胡锦涛、温家宝于2002年底上台,推行“胡温新政”,与江开始拉开距离;另一方面,也是香港的强大民意和国际社会的反对,令中共有所顾忌,因为中共还要举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以及2001年刚加入WTO,急喊着与国际接轨。
这时的中共,还要继续对国际社会实施战略欺骗,利用西方的资金、技术、市场来发展经济,在战略、政策上还没有完全僵死。
不过,中共现任党魁2012年上台后,中共的决策风格就开始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其认为中共已经走过“站起来”、“富起来”这两个阶段,要“强起来”了。中共的全球野心极度膨胀(标志性行动是推行“一带一路”),战狼外交大行其道。
在这个背景下(加上中共内斗因素),对香港的战略考量不同了,标志性事件是2014年6月10日中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强调中央拥有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掏空“一国两制”。
这直接导致了2014年9月26日至12月15日香港爆发雨伞革命,与2019年爆发的香港反送中运动(截至2022年10月31日,香港警方在多场示威活动拘捕超过1万人)。中共图穷匕见,于2020年6月30日将“港版国安法”正式纳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生效,之后借此抓捕、审判民运人士,一片风声鹤唳,香港法治被摧毁,“一国两制”无存。
但是,中共并未到此为止,而是借势再强推臭名昭著的23条立法,以此完全控制香港,实现所谓“二次回归”。从更高层看,这是中共“向左转”的三大环节——“香港内地化、内地新疆化、新疆朝鲜化”——中的关键一环。
这就表明,中共在下坡路上滚下来,越滚速度越快,惯性越来越大,已经停不下来了,就要滚进万丈深渊,摔个粉身碎骨了。
强推23条立法,中共要直接毁灭香港,下一步则是要毁灭中国大陆了,同时也是毁灭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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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23条通过后,将会把香港彻底大陆化,而大陆化的后果显而易见:
一是使民众噤若寒蝉,因为除了公开的言论集会自由被剥夺外,连「蔑视共产党或者社会主义制度」的纯粹思想上的东西也不能自由。
二是有可能引起群众斗群众(因为恶法鼓励告密、惩罚不告密)
三是在大陆人大批涌入香港造成香港社会各方面承受巨大压力时也不能自由表达,否则就触犯了「引起不同地区人民憎恨」罪,总之今后任何中港民间有矛盾,责任一定是在港方。
四是造成机密遍地(机密的范畴从过去比较单一的政治安全扩展到22类安全),民众难以辨识,对工作或生活都会造成影响,而且必然造成资讯流通严重受阻,不利于社会的整体运作。
五是进一步隔断香港与国际社会的联系,把香港一百多年来自然形成的与先进国家的联系(而这种联系正是香港得以成功的主要原因)人为地隔断,长远来说是置一个国际大都会于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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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香港23条是“追魂丧门钉”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4年02月06日讯】香港政府重启23条立法,令舆论哗然,香港股市大跌。有评论指,恶名昭彰的23条是“追魂丧门钉”,外资与权贵资本联袂出逃,就是用行动在打脸香港特首李家超和中共党魁习近平。
李家超1月30日宣布,《基本法》第23条立法正式展开公众咨询,但咨询时间只给29天,至2月28日止。《上报》刊登评论文章说,李家超摆明了是要快刀斩乱麻,强渡关山。
李家超在去年年底向习近平述职时立下军令状,要在2024年完成23条立法。新年刚过,他就迫不及待把23条立法提上议程。
这次推出的《基本法》第23条,涵盖五大罪行。包括:叛国及相关行为;叛乱、煽惑叛变及叛离,以及具煽动意图的行为;窃取国家机密及间谍行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等活动;境外干预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组织。
文章说,以上这五大罪状全是语义笼统的所谓“口袋罪”,比现行的《港版国安法》更严酷。
早在2003年,港府曾试图推行恶名昭彰的23条,引发超过50万香港人上街游行抗议。时任港首董建华被吓得收回成命,其后历任港首都绝口不提。
2019年,前港首林郑月娥又推行送中条例,向中共表忠,结果掀起反送中抗争运动浪潮,超过两百万人上街游行示威抗议。送中条例也被迫暂时搁置。
但在2020年,中共不顾港人反对,强行在香港实施《港版国安法》,其中部分与23条重叠,如分裂国家罪与颠覆国家政权罪。三年多来,因违反所谓的《国安法》而被定罪的案件超过百宗,达到完全定罪率。
文章说,《港版国安法》已经把香港搞得一地鸡毛,但距离习近平“一国一制”的理想还很遥远,于是李家超秉承圣谕,重新把23条提上了立法议程。
港府目前尚未公布23条立法的草案全文,但各种迹象显示,许多中共恶法中的概念都将被引入香港,例如新的“境外干预罪”将“境外势力不当影响施政”也列为犯罪,任何对政策的批评都会带来极高的风险。
港府启动23条公众咨询当天,香港股市大跌400多点,再度跌穿了1.6万点。李家超却声称,“股票市场涉及许多因素,23条对香港必然有利。”
文章指出,23条无疑就是香港的“追魂丧门钉”。丧门钉是一种暗器,由于设计极为阴损歹毒,发明它的典苍派也将其列为禁用武器,而香港特首李家超却要用它来对付香港居民。
专家认为,如果23条立法完成,只会使香港的经商环境更加恶化。中国问题专家唐靖远近日对新唐人表示,23条立法,意味着香港将彻底“一国一制”。“这样的立法,它毫无疑问,对香港的经济活力,对香港的这个未来的前景是一种扼杀式的”。
唐靖远说:“它对香港整体的这种自由度,对香港的法治的程度,它会造成一种毁灭性的摧毁,再加上,这个港版国安法的这种打压之下,可能基本上会丧失殆尽。香港,它其实也就失去了它所谓特区的意义。”
他还指出,23条其中一个条款称,警方对嫌疑人的扣押时间,从过去的48小时延长到14天。“14天的时间基本上已经相当于是在中国大陆执行了一个完整的治安处罚条例了。也就是说,警权的扩大,它其实在把香港从一个原本的法治社会,原本的相对透明公平的这么一个法治的社会,演变成为是一个警察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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